0403地震災損 財政部提醒:可申報稅捐減免

财政部3日表示,台湾东部海域上午发生地震造成民众财产损失,财政部已责成税捐稽征机关秉持从宽、从速原则,主动协助及辅导受灾纳税义务人申报(请)各项税捐减免。

财政部灾害损失税捐减免范围,包括个人灾害损失(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灾害损失(营利事业所得税)、小规模营业人可扣除未营业天数(营业税)、查定课征之娱乐业扣除未营业天数(娱乐税)、房屋毁损3成以上(房屋税)、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地价税)、或汽车或机车(151cc以上)因灾害受损停驶、报废(使用牌照税)等。

财政部进一步提供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等税目之减免规定(详「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一览表」);该部并提醒纳税义务人多加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税捐减免。

延伸阅读

I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