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诈领396万研究费 台科大教授黄兆龙遭起诉

12年诈领396万研究费,台科大教授黄兆龙遭起诉。(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国内知名材料科学教授黄兆龙,在担任台湾科技大学营建工程学系教授期间,受国科会等政府机关及学校委托进行研究,却涉嫌在12年内以不实发票核销研究计划业务费高达396万多元,作为妻子及助理劳退基金、零用金等私人用途,台北地检署26日依诈欺罪、伪造文书、违反商业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罪起诉黄兆龙及助理汤采洁、厂商伟盟、高擎负责人共10人。

依据网路资料,黄兆龙专长项目为材料科学、混凝土科技、绿混凝土设计、高性能混凝土、自充填混凝土、自动化技术、绿建材设计、永续混凝土等。北检侦办台北地署侦办M台湾计划等标案图利厂商弊情,就曾查出黄兆龙护航业者并接受对方招待出国旅游,2007年就曾依贪污罪起诉过黄。

调查局接获检举,黄兆龙等人2008年至2020年间,分别受国科会等机关委托,办理营建工程相关的研究计划,明知依台科大规定,金额未达2万元的采购,只需检附发票及报价单正本即可核销,涉嫌以不实发票报销研究计划业务费,金额高达396万多元。

其中,黄找伟盟公司负责人林素锋以不实发票诈领306万9637元,作为黄的零用金、妻子及助理汤采洁的劳退基金、劳健保费、申请专利费用、出国费用、实验室电话费等私人用途。

黄另找高擎公司提供不实发票,高擎负责人吴汉龙请托有业务往来的赞诚、台湾计器公司负责人郑文益、颜嘉益协助提供发票,供黄诈领89万7250元,而郑、颜各实际获取18万2500元、12万1400元。

此外,检调侦办黄兆龙诈欺案期间,另查获高擎负责人吴汉龙,自2010年至2013年参与投标行政院原能会核能研究所、交通部公路总局材料试验所、台电公司综合研究所、台北科技大学、国防部陆军司令部陆军后勤指挥部、健行科大等多起标案时,涉嫌与多家厂商合作,虚增投标厂商家数,进行参与投标,从事围标,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