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棒球员顶高温「折返跑千米」…中暑抢救12天不治!2教练判刑
▲14岁黄姓棒球队球员练习时中暑昏倒,抢救12天后宣告不治。(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球队脸书,下同)
记者黄资真/高雄报导
高雄某国中棒球队的14岁国三生在2021年间,为了青少棒备赛,进行守备练习期间,因身体不适曾到休息室呕吐,练习结束后因中暑昏倒,被送医抢救,12天后仍宣告不治。日前判决出炉,球队总教练与教练犯过失致死罪,各处4月、3月有期徒刑,皆缓刑2年。
判决指出,吕姓总教练负责球队课程规划及球员训练,卢姓教练负责协助球员训练,平时由2人负责训练球员体能,为了备战即将到来的「第八届立德杯全国青少棒锦标赛」,球队抓紧时间练习。
2021年9月20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间,球队先在胜利棒球场进行热身、敏捷训练(先折返跑6至8趟,1趟约60公尺,后进行绳梯训练)及守备训练(先进行外野守备训练后,接续进行内野守备训练),而内野守备训练中,如有球员发生漏接,全体队员须于本垒板至全垒打标竿间折返跑,1趟约180公尺。
上午10时左右的温度约为30.9度、11时为31度、相对湿度71%,综合温度热指数(WBGT)为32.1,警示程度已达「注意」,运动员应避免长时间处在高温环境。
而黄姓少年身高155公分、体重80公斤,身体质量指数(BMI)33.2,属中度肥胖体型,应列为中暑危险人员,内野守备训练期间,因其他球员多次发生守备失误而于本垒板至全垒打标竿间折返跑逾10趟、跑了至少1800公尺后,曾到一垒休息室旁呕吐,而后又继续训练,训练结束后,黄姓少年因中暑体力不支倒卧教练室门口,接续发生抽筋、呕吐等情形,随后失去意识,送往高医抢救12天后,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检方调查认为,黄姓少年身体状况与反应明显有不适应激烈运动及不利环境之情形,已不适合再进行训练,吕、卢2人却疏于注意,未及时停止训练,执意要求球员漏接时得继续折返跑,最终导致黄生身亡,故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吕男辩称,国中棒球的比赛时间都是在上午8时至下午2时,因此训练时间以应对比赛为准备方向,必须在同样的气温下训练,让学生适应,且场上最危险的是球、球棒,球飞到哪里,眼睛就跟到哪里,也需要专注球员守备的状况,无法即时注意个别学生是否出现中暑的症状,平时也会提醒,若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告知,但黄生未告知,使他无法即时发现异状;卢男认为,训练方式不具过失。
共同辩护人则主张,2人已考量黄生体能状态,将其安排在跑动需求较少的捕手位置,训练前后也有给予适当喝水休息时间,「2名教练要顾及大部分球员的训练,要对于每个球员之生理状况随时注意,实在是不可能,这是制度欠缺及经费不足的问题,不能只让20多岁的教练来承担。」
法官认为,卢姓教练在案发当天训练日志上记录温度为29.5至31.7度,理应严加注意预防球员有因气候炎热而产生身体不适之症状,然仍要求球员于进行敏捷训练后,接续进行守备训练,若有失误就折返跑,且当时已有名中等身材球员因不适要求休息,黄生身材又较他人肥胖,当能预见黄生恐无法适应高强度体能训练,却未即时停止并加以处置,造成黄生死亡结果。
不过,法官也考量,黄生站在教练身后,又未主动告知呕吐等身体不适状态,可认违反义务程度并非重大,加上随着环境变迁气温逐年创下新高,在制度上却欠缺通盘制定、检讨因应气候炎热之训练及比赛规范,致吕、卢训练球员时欠缺具体指引可循,亦缺乏相对应之硬体设备配合教练调整训练方式,应可适度减轻罪责,且2人皆与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完毕,双双依过失致死罪,吕4月、卢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皆宣告缓刑2年。全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