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偷开车「酿3死2伤」 最惨下场曝光!

▲台北市内湖区昨(17日)发生少年撞死3人的死亡车祸。

文/CTWANT

台北市内湖区昨(17日)发生少年撞死3人的严重车祸,15岁曾姓少年无照驾驶祖父的车出门找朋友,行经东湖市场附近时,高速撞击卢姓机车骑士,并导致车辆彻底失控,接着又撞进安康路上的臭豆腐摊位,最终酿成3死2伤。曾男事后供称驾驶技术不纯熟,「会车太紧张」,才会酿起意外。对此,也有网友查询类似案例,分析15岁少年的「最惨下场」。

据悉,曾姓少年自小父母离异,因此原本是祖父母隔代教养家庭,直到高中后,父亲才把他接回来住在新北市。同学透露,曾男在事发3天前曾表示想学开车,但同学劝他,没有驾照最好不要轻易尝试,殊不知昨晚5点2人碰面分开后,曾男就趁祖父出国时,从永和搭捷运跑到东湖的家偷开休旅车,并因此铸下大错。

死者及伤患方面,当时正在臭豆腐摊位里用餐的60岁陈姓男顾客及51岁高姓女子,以及骑车路过的61岁卢姓男子都遭到撞击,3人分别送往汐止国泰、三总及北医急救,但仍不幸在晚间8点左右宣告不治。而臭豆腐摊的40岁陈姓老板娘、41岁黎姓女店员则是被烫伤,送往汐止国泰医院治疗,意识清醒。

警方事后也联系上曾男的父亲,但他对儿子开车出门一事完全不知情。对此,有网友查询相关案例,表示:「刑事部分,因为并无肇事逃逸也无喝酒,加上属未成年,若能与对方达成和解,可向法官争取缓刑或仅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此外,根据《全国法规资料库》指出,如果无照驾驶撞伤人,依据刑法第284条前段规定,过失伤害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万元以下罚金。

若汽车驾驶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第1项的情形的话,应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造成被害人伤害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伤者,则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为考量未成年人思虑尚未成熟,而无法负担完全责任,依据刑法第18条第2项规定,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的行为,得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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