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7亿元中央资金支持陕西生态保护修复
11.05亿元用于秦巴山区生态保护修复
3.98亿元用于完善陕西省生态保护支撑体系
2.34亿元用于支持陕西省农业绿色发展
8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日前分五批下达陕西省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7.37亿元,支持陕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业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部署,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国家支持。
此次下达陕西省的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中,11.05亿元用于秦巴山区生态保护修复,主要支持秦岭北麓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等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秦巴山区天然植被质量,增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源涵养能力,筑牢秦岭生态屏障。
3.98亿元用于完善陕西省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主要支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航空护林站建设、森林消防队伍以水灭火装备建设以及陕西朱鹮监测中心建设等11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提升陕西省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和朱鹮监测水平,提高陕西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能力。
2.34亿元用于支持陕西省农业绿色发展,主要支持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临渭区等8县(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渭南市潼关县、延安市黄陵县、榆林市神木市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宝鸡市太白县、安康市汉滨区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优化陕西农业农村环境,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所有投资计划已分解下达,支持的项目正有序推进。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省级部门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各市和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投资效益。(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