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酒驾喷飞」亡!小黄运将吃过失致死 双载后座也有罪
新北市一名17岁彭姓少年去年4月和朋友到KTV喝酒欢唱后,无照骑车载朋友回家,但途中行经板桥实践路时高速冲出巷口,迎面撞上计程车,当场喷飞身亡。后座林姓友人虽幸运捡回一命,但高院认为他明知彭姓少年喝很多酒又没驾照,却将机车借给对方,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月定谳,而运将虽未喝酒,但涉业务过失致死,因此判刑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2017年4月10日凌晨,彭姓少年酒后载林姓友人高速行驶,未料行经实践路32巷口时,与计程车发生对撞,当场和林男被强大的撞击力道喷飞至一旁骑楼,还撞破超商玻璃。事发后,坐在后座的林男幸运逃过一劫,并无大碍,但彭姓少年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送医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警方发现,彭姓少年不仅酒后骑车,还无照上路。(图/东森新闻,下同)
林男供称,他与彭男事发前在钱柜与朋友唱完歌,不料回家途中发生憾事。对此,警方进一步问到彭男有没有酒驾,但林男交代不清。事后,警方进行抽血检测,发现彭姓少年酒测值高达0.47毫克,而且进一步清查还发现他没有驾照。
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发现计程车虽行驶在主干道上,不过当时已经在闪黄灯,应依规定减速,而机车从巷子出来时还在闪红灯,应依规定礼让主干道车辆,但双方都没有注意来车,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56岁陈姓运将送办。
▲17岁彭姓少年伤重伤亡,林姓友人则无大碍。
新北地院审理时,认为林男在明知彭有喝酒又没驾照的情况下,却同意借车让对方骑车上路,导致悲剧发生,因此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个月。至于陈姓运将部分,法官认为当天车况良好,陈却没有注意车况,还在限速4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17公里,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6个月,2人皆可易科罚金。
2人不服上诉,高院审理时,认为林、陈2人虽有过失,不过最主要过失责任仍在彭男本人,考量一审量刑时2人与彭家赔偿金额谈不拢,但如今皆已达成和解,而且犯后态度良好、符合自首条件,虽不宜减刑,但准许各缓刑2年;林案部分定谳,陈男仍可上诉。
▼肇事计程车前侧损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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