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公民权第2场意见发表会 15日下午登场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资料照)
「18岁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第1案,中选会表示,第2场意见发表会于11月15日下午3点,在台视转播,由中选会副主任委员陈朝建担任主持人,立法委员张其禄担任正方代表人。
中选会表示,18岁公民权修宪案公民复决举办5场发表会,分别由5家无线电视频道进行转播,代表人意见发表时间为24分钟,欢迎民众在明(15)日下午3点,锁定台视频道,有线电视第8台、MOD第8台、数位无线电视台第15台,中选会网站也有直播。
中选会也说明,立法院交付复决事项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一条之一条文修正案:第一条之一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者,有依法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满十八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停止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