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酿8起翻覆事故!逾25年吊车定期效期缩至1年 新制2019上路
▲根据统计,今年以来移动式重机从事吊挂作业翻覆、旋转盘螺栓断裂等事件一共有8件。(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台湾近期起重机翻覆事件频传,老旧起重机数量开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今(23)日表示,将修订「危险性机械及设备安全检查规则」,缩短定期检查合格期有效限,从现行的2年降为1年,预计明(2019)年开始上路。
根据职安署统计,今年以来,移动式起重机(吊车)从事吊挂作业翻覆及旋转盘螺栓断裂等事故共有8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5起重机翻覆事件中,有2件为吊挂物超过额定荷重、2件则是外伸撑座未完全伸出以及1件于松软地质处所作业。
另外,旋转盘螺栓断裂致吊臂倾倒事故2件,主要是因起重机较老旧,且没有针对结构易破坏处实施自主检查。劳动部职安署业务组组长李文进表示,每年检查5万座起重机,其中有2.5万座制造时间超过25年,一般使用使用年限为30年,至于检查费用一次为3000元,按照规定将在1个月内检查完毕。
▲雇主若违反相关规定,开罚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锾,违法情节重大,可依法将移送法办。(示意图/资料照)
不过由于国内老旧吊车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日前召集业者及相关单位研商,针对超过25年的移动式起重机,将修订「危险性机械及设备安全检查规则」第28条规定,缩短定期检查合格的有效期限,从原先2年降为1年,同时要求雇主应按照规定每年对吊车实施整体自主性检查,预计明年开始实施。
为避免起重机翻覆事故,职安署已请相关单位加强检查,雇主应落实「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第23、29条等规定,包含吊车使用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外伸撑座应伸至最大极限位置等,不得心存侥幸。李文进指出,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可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锾,一旦发生重大职业灾害,将移送地方检察署依法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