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弃70亿元食物!超商「赚钱狠招」曝光 加盟店:过期品丢到厌世

▲便当保存时间短,超常被报废。(示意图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超商每天都会点清点出过期食品,但被丢弃的商食物加起来超大。IFRA中华国际连锁加盟交流权益促进会表示,4大超商总公司规定说「进货量须超过销货量一定比率」,但销货量不可超过进货量的95%,导致有5%进货卖不掉,最终过期丢进垃圾桶,「一间超商每天平均丢弃2000元的食物,全台湾超商超过1万家,等于每年共浪费70多亿元食物。」

台湾便利超商密集度全球第2,每2211人就有一家,4大超商竞争极为激烈,各个推出独家商品吸引顾客上门,不仅要服务多样化,连店内小细节都要掌握,把架上的商品补足齐全,增加丰富感,吸引顾客掏钱购买。

对此,IFRA林理事表示,超商总公司教育或加盟主不断灌输员工说,店铺所有的陈列一定要丰富陈列,这样才不会造成机会损失,不过也因为这个关系,就会有很多东西过期被丢掉,「一家店若是一天丢一个面包,全台一万多家店家,你看就有多少个面包被丢弃。」

▲IFRA爆料指出,超商为了吸引顾客,会故意补大量的货摆在架上。 (示意图/资料照)

IFRA统计数据统计显示,一间超商每天若是丢弃2000元的剩食,全台超商超过1万间,换算下来一年就会浪费70多亿元食物。根据《联合报》报导,4大超商总公司常要求店家增加进货量,销货量却不可超过进货量的95%,就等于说约有5%的剩食会不掉,最终过期只能被丢弃,甚至有加盟业者感叹说「丢到厌世」。

若是有加盟业者不配合总公司政策订货,就会收到「改善指导单」被要求乖乖配合,不然会影响到未来的加盟权利。IFRA会长陈縯家表示,还是有许多加盟业者向总公司反映,但得到的是「货架陈列要有丰富感」、「不能让客人买不到等理由。对此,超商则反驳说,并没有强制店家进货,都有采取数据分析。

▲这种冷藏饮料也常过期而被丢弃。(示意图/资料照)

2017年就曾爆出统一超商加盟店与总公司签约后发现,并未得知完整订购商品资讯,导致实际经营时才被总公司要求需订购一定数量商品,或进货量须大于销货量,以维持固定存货量比例。有加盟店透露,若不依总部要求订货曾遭处罚,或是受到警告,甚至得参加相关检讨会议,以及影响后续加盟店营运评分考核等。

针对此受骗争议公平交易委员会去年决议指出,统一超商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规定,令超商于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并于2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万元罚锾。同时也提醒加盟业主,应于缔结加盟经营关系或预备建立加盟经营关系前,以书面完整说明相关限制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