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受理58件陈情!台东落实营建施工扬尘防制 罚款10万起跳

▲尘土飞扬罚款10万元起跳。(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公共建设、工商建设及房屋新建或改建等营建工程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一环,然而施工过程常易发生尘土飞扬及泥沙污染周界道路等问题,须加以防制,否则会影响周遭的空气与环境品质,引发居民陈情。

台东县政府今年1至8月受理该类陈情案件计58件,多劝导施工单位实施洒水、铺设防尘网(布)、出入口道路清洗及车辆清洗等措施,但污染预防胜于事后改善,呼吁营建业者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相关规定,确实设置运作各项防制设施,如未适当防制而致尘土飞扬或泥沙污染道路情形,且经劝导未见改善者,将依法开罚,以督促业者警惕改善,守护台东优质的空气与环境。

台东县政府表示,推动台东慢经济与慢生活,许多开发建设着重营造优美宜人的城乡面貌,同时也注重环境保护的工作,营建工地污染防制措施的妥善及落实,可以减少对民众生活环境造成如扬尘、车辆拖带泥沙污染周边道路等负面的影响,并且借由相关环保法规及执行稽查,督促营建业者遵守法规,做好工地扬尘防制及车辆与周界道路清洗防污措施,维护周遭居民生活环境及空气品质,敦亲睦邻,力行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第11项永续城乡的目标。

台东县环保局指出,车辆夹带泥沙掉落污染道路、建物拆除作业与粉粒状物料运输、装卸、堆置及裸露地表扬尘等,是工地常见扬尘的来源,尤其遇强风时,将助长尘土飞扬,直接影响周遭居民的生活环境,故要提醒营建业者,应依据「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采行适当的防制措施,如设置工区围篱、结构体施工架外缘防尘布(网)、洒水设施、洒水车、粉粒状物料覆盖防尘布(网)、落实车辆清洗等措施。同时重申,工地无适当防制措施致尘土飞扬,依空气污染防制法可罚款10万元到500万元;车辆夹带泥沙污染道路,依废弃物清理法可罚款1200元到6000元。

环保局呼吁,营建业者应依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制措施,敦亲睦邻,避免受罚。或民众如发现营建工地防制设施不当致发生污染环境行为,请拨免费专线0800-066666或环保局电话221999报案,或可透过公害污染陈情网路受理系统(https://ww3.moenv.gov.tw)、手机APP下载「公害报报」等方式报案,环保局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