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买5百断连任 彰化5连霸老牌议员被判当选无效

五连霸的无党籍彰化县议员林茂明因涉贿选,遭彰化地院判决当选无效成立。(翻摄林茂明脸书/孙英哲彰化传真)

五连霸的无党籍彰化县议员林茂明,因涉嫌贿选,遭彰化检方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彰化地院今天下午判决林茂明当选无效成立,林茂明成为彰化县第20届议员中,首位遭判当选无效的议员。

林茂明接受媒体电访时表示,依法他可以提出上诉,因此将等收到法院判决书,再和律师讨论后,决定下一步应该要怎么做。

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林茂明提出上诉后,若二审当选无效也成立,林茂明将失去彰化第一选区(彰化市、花坛乡、芬园乡)议员资格,届时将由落选头前时代力量议员吴韦达递补。

判决指出,被告林茂明(64岁)为彰化县议员第一选区候选人,为寻求连任,选前透过吴男、陈男等桩脚,以每票5百元向多位选民行贿,选前一周,吴、陈2人于选前遭检警逮捕,并查获4000元贿款,两人也遭法院羁押禁见,而选举结果林茂明仍以6691票当选。

检警调查,被告林茂明先后交付现金5万元、13万元给吴、陈二人,要求以1票5百元向芬园乡选民买票,前后买票行为有14 次,交付贿赂买票金额共计5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