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6次!庆生揪女友摩铁激战 偷拍照留念1年后被发现挨告

▲高雄男帮女友庆生,相约到摩铁激战。(示意图/CFP)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陈姓男子和女友交往时浓情蜜意,2年前女友生日时,两人相约到摩铁庆生激战6回,陈男趁女友熟睡时偷拍亲吻的照片,事后两人分手,女友却在分手1年多后才发现遭偷拍,报警提告;一审依强制猥亵等罪判陈男徒刑3年2月,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陈男舌吻后并无进一步动作,改依违反性骚扰等罪,判处拘役40天、缓刑2年。

判决指出,陈男是在2022年6月18日到高雄鼓山区某摩铁帮女友庆生,2人浪漫度过一个晚上后,隔天早上陈男趁着女友服用安眠药熟睡之际,涉嫌用她的手机偷拍女友被他舌吻、头靠在他身上的照片。

后来两人因故分手,1年多后女友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偷拍,于是报警提告陈男涉嫌强制猥亵和妨害秘密罪,检方起诉后,一审高雄地院判陈男徒刑3年2月。

全案上诉高雄高分院后,陈男辩称当天晚上两人激战了6回,隔天早上拍亲吻照只是情侣之间留纪念,并非满足自我性欲。

合议庭审视照片,发现拍摄地点是在旅馆房间内,拍摄内容仅有陈男祛除上衣裸露颈部及左胸近颈部处,女友未见裸露身体任何部位,仅有倚靠陈男肩部、亲吻的动作,因此认为拍的照片应属非公开之活动,而非身体隐私部分。

此外,陈男在亲吻女友后并没有进一步的亲密动作,因此认定陈男是为了拍照而亲吻女友,并非为满足自我性欲、发泄性欲,主观上欠缺乘机猥亵之故意,并考量陈男坦承犯行,也已与女友达成和解,因此撤销原判决,改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和妨害秘密罪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