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港中大示威 5人遭判刑逾4年

2019年反送中运动爆发后,当年11月11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起「黎明行动」,大批学生及示威者占据校园及通往校园的桥梁,有人在该校二号桥向香港警方投掷逾20枚汽油弹。图为2019年11月17日,示威者于香港理工大学外投掷催泪弹。(新华社资料照片)

香港中文大学5名学生因前年参与「反送中」运动示威,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及违反禁蒙面法等罪,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张洁宜19日判处5人入狱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

2019年反送中运动爆发后,当年11月11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起「黎明行动」,大批学生及示威者占据校园及通往校园的桥梁,有人在该校二号桥向香港警方投掷逾20枚汽油弹。当日5名被捕的大学生被控以暴动、在非法集会时使用蒙面物品,以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共8罪。

案件19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刑。其中被告符凯晴被判囚4年11个月,而其余4名被告刘晋旭、高梓斌、陈历释及许贻颛则被判4年9个月。

被告方求情时表示,刘晋旭在案发后,曾有轻生念头,需接受精神科治疗。高梓斌希望将来能开设长者护理机构,但本案使其愿望落空。陈历释本来成绩优异,于案发后患上重度忧郁症,成绩一落千丈,使他需申请停学。许贻颛自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受此案拖累至今未能顺利就业。符凯晴则修读香港中文大学护理系,因此案使她难以完成护士实习,将失去学位。

但符凯晴求情时坦言,自己并不后悔,她批评法庭只是表面关注社会秩序,从不深入社会撕裂的原因,表示不满法官的裁决,也不再相信香港司法。

张洁宜宣判时称,案中参与暴动人数不多,约数十人。香港警方多次警告,但人群仍未散去,甚至扬言要对警方使用武力。示威者举起雨伞、戴上口罩、身穿黑衣等,意图逃避法律责任,且携带各种装备,显示他们有备而来。

张洁宜说,该暴动历时一个多小时,示威者共投掷23枚汽油弹,虽然本案涉及的第四次冲击只维持了2分钟,但该次冲击中,示威者强烈攻击,导致浓烟四处,火光熊熊,现场犹如控方所指称的「战场」,虽没造成人命伤亡,但法庭不能忽视汽油弹对现场人士的安危构成风险。

此外,张洁宜并表示,本来以5年监禁为量刑起点,但因5名被告均年轻、没有案底,额外减少3个月刑期。最终判处5名被告就暴动罪入狱4年9个月,符凯晴因在另一起非法集结案件获保释期间再犯本案,故加重刑罚至4年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