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放流水氨氮新增管制 台南市环保局:违者最高罚2千万

台南市环保局表示,明年起氨氮排放超标者一经查获,将依水污染防治法,处以6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锾。(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为减少水体氨氮总量,2021年1月1日起特定事业污水下水道系统业者将新增氨氮管制项目,台南市环保局表示,明年起氨氮排放超标者一经查获,将依水污染防治法,处以6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锾,请业者务必提前做好设施并妥善操作,拚经济之余不忘维护环境,更能避免触法得不偿失。

环保署增订之放流水氨氮排放管制新标准所适用之对象,台南市环保局共列管270家特定事业及污水下水道系统业者,对象含括金属表面处理业、电镀业、制革业(生皮制成成品皮者)、废弃物掩埋场发电厂等5种事业及其他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流量大于250立方公尺/日)。

今年以来,环保局已陆续检测159家业者氨氮排放,9成都能符合2021年1月1日起的管制标准。为辅导业者改善,环保局已于2020年10月7日举办2场氨氮加严法规说明会,提醒业者放流水超标面临的裁罚,以及提供可行的改善设备与执行等相关资讯

市长黄伟哲表示,河川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地球生物重要的生命系统,发展经济也要注重环境,让河川能够存活,展现其应有的生命力,使经济与环保兼顾才能创造多赢,永续发展。

环保局长谢世杰表示,氨氮含量过多会造成水体中溶解氧浓度降低,导致水体发黑发臭,另水体优养化藻类大量繁殖,阻塞水路、其腐败藻类亦消耗水中大量溶氧,对水中动植物造成不良的影响。呼吁业者务必遵守法令,做好设施并妥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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