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淨零排放目標 需各方齊力共商氣候治理策略
环境部20日于「2050净零城市展」,以「气候法制-中央地方齐力迈向净零」为题举办「净零转型论坛」。会中,环境部提出,我国已明订2050净零排放目标,温室气体减量责任除由能源、制造、运输、住商、农业及环境等六大部门共同承担外,并需与地方政府建立伙伴关系,协力推展在地气候行动,转型过程亦需持续征询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意见。
环境部指出,此次论坛由国立台北大学特聘教授李育明主持,并邀请中央、地方、学者专家及民间团体分享实践经验并畅谈中央地方气候治理议题,从法规、策略、人力、经费等4大面向提出具体建言,冀促使中央地方携手合作加速减碳,共同为2050净零转型努力。
环境部首先提出,气候变迁因应法2023年2月15日公布施行后,该部即积极与地方政府交流推动法定应办事项,辅导22县市政府成立气候变迁因应推动会,由各县市首长担任召集人协调整合跨局处事务,并邀中央部会与地方政府交流互动,盘点12项关键战略与气候法分工及需要研议事项,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提升气候治理量能,透过气候法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订定自治条例,期与地方协力达成国家长期减量目标。
李育明特别点出中央地方气候治理四大面向,借以延伸探讨未来落实作法,四大面向包含了法规面强化落实气候变迁因应法之权责事项,辅以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订定之自治条例;策略面则结合能源、制造、运输、住商、农业、环境等六大部门策略作为,与各部会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净零转型关键战略;人力面持续补充地方政府气候治理人力,并加强其教育训练及能力建构;经费面则结合碳费征收后之法定用途妥予规划。
台南环保局副局长陈幸芬从6大温室气体减量管制重点分享台南市推动净零城市治理之经验,介绍地方自治法令订定、企业人才培力、净零转型下社会沟通等层面,并强调地方政府作为企业与中央间重要媒介,以增量抵换机制下汰换老旧车辆为例,透过中央公开减碳效益并建立抵换媒合平台,地方政府及事业参与收购减碳效益,有效引进地方及民间资源参与车辆汰换减碳行动。
国立台湾大学国发所教授周桂田提醒,城市气候治理是转型的关键,并以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发布的2022年县市政府气候与能源治理评比报告为例,中央应给予法制明确性的职权分工,透过纵横向政策资讯认知建立及城市自主财源挹注等,都是城市气候治理的重要关键,以落实中央地方纵向与横向沟通,加强利害关系人的社会沟通,最后特别提及有必要将与地方息息相关的调适议题纳入考量。
国立台湾大学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指出,COP28气候峰会首度举办城市气候行动峰会,其具体行动包含地方气候行动纳入国家自定贡献NDC;基于地方气候基础建设是国家净零转型关键,建议应透过前瞻基础建设或另规划净零特别预算及碳费补助地方推动执行;此外,建议环境部召开中央地方气候共识会议,促使企业加速减碳,更应尽速实施碳定价,接轨国际,让中央、地方及企业齐心达成国家长期减量目标。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理事长赖伟杰从COP28气候峰会提出得全球盘点报告指出,呼吁我国亦接轨着手订定2035国家自定贡献NDC,并落实公正转型,针对劳工、性别及人权等关键议题提出具体对策;赖理事长具体建议环境部采统一资讯公开的方式,统整地方政府气候因应推动会等资讯对外公开,便于各界查询。
环境部说明,我国已明订2050净零排放目标,温室气体减量责任除由能源、制造、运输、住商、农业及环境等六大部门共同承担外,并需与地方政府建立伙伴关系,协力推展在地气候行动,转型过程亦需持续征询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意见。透过本日论坛各方经验分享及交流过程,综整具体建言,将有助于中央地方气候治理之推进,齐力迈向净零排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