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维修技师测试宾士…碰撞左转公车打滑「酿1死2伤」!下场曝光

▲▼台北大同区库伦街、承德路三段2017年间发生一起死亡车祸撞击力道让宾士轮胎都喷飞。(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戴若涵/台北报导

台北市大同区库伦街、承德路三段路口2017年间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林姓公车驾驶左转时未注意,与当时正在承德三段路口直行、替客户测试宾士的超速余姓维修技师发生碰撞,宾士车当场打滑撞上人行道上的3名行人,其中1人更因伤势过重不治,2名驾驶均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日前法院判决出炉!

判决指出,林姓公车司机2017年10月27日下午4时14分许沿着大同区库伦街行驶,准备左转进入承德路三段时,竟没有礼让直行车、注意车前情况便左转,撞上开着宾士超速直行的余男。宾士当场失控打滑,撞上在交叉路口人行道的行人汤女张男陈男,其中汤女伤势最为严重,送医抢救后仍不幸于当日傍晚6时许宣告不治。事后林男、余男均被依过失致死罪移送法办

林男在法院审理时对案情坦承不讳,22岁余男则辩称,「当时我担任汽车维修员,驾驶客户维修完的车辆上路试车行经案发路口时,我有放慢车速,开在速限50公里以内,也有看到林男驾驶的公车要左转,但车头经过公车后,公车却突然左转撞击我的左前车门,在信赖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注意此等紧急状况,我应该没有过失。」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过后,认为林男疏未注意以时速34公里的速度左转,与余男当场撞上;而余男在侦查时自承车速50至60公里(该路段速限50公里),审理中也供称,为测试排档跳档顺不顺,过程中需要加速、减速,认为他应该对自己的时速非常清楚,不采信他的说词。法院指出,2人犯罪证明确,遂依过失致死罪分别判处林男、余男7月、8月有期徒刑。

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酌2人已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也已赔偿家属,撤销原判决,改各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均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