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点后上厕所被处分,是校园管理失范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西省怀仁市一高中生因在23点后上厕所,被学校记严重警告处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分发。此事引发网民关注。

学生在熄灯后上个厕所,竟然要挨一次警告处分,而且除了写检讨,还要花费百元自费打印分发?正常的生理需求,被学校上纲上线地认定为重大违纪,如此荒谬的处罚决定,着实让人匪夷所思。它不仅忽视了学生的基本权利与尊严,更是对教育本质的扭曲与背离。

面对舆论质疑,怀仁市教育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然而,此事虽小,暴露的却是教育理念的偏差,学校的反思和改进,显然不应仅停留于个案处理的层面。

学校表示,熄灯之后不许上厕所,是为了营造安静的入睡环境。应当说,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夜间学生若来回走动,确实可能会影响到他人休息,对于正在冲刺高考的高中生来说,保持良好的夜间纪律和秩序,当然十分有必要。

问题在于,学生深夜要上厕所,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哪怕没有及时报告老师,也远远不该和“重大违纪”划等号。学校制定纪律管理措施,应该正视这种客观的生理需求,而不是“一刀切”连深夜上厕所的权利都禁止。

更关键的是,对涉事学生的处罚,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尺度。仅仅是深夜上厕所,就要自费打印检讨分发,学生需要为“莫须有”的过错承担费用,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同时这也不啻于对人格尊严的一种羞辱。

对于当地教育局的处理办法,很多网友并不买账,这种情绪完全可以理解——相较于学生上厕所被重罚,教育部门却只是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对涉事老师提醒谈话,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和学生遭受的“小过重罚”明显不对等,难免会加剧外界的不满和质疑。

当然,这些质疑的声音,说到底还是希望学校能严肃自省,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更人性化,能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避免“一刀切”和过度惩罚。

跳出个案来看,此事也是校园管理失范的一个缩影。一些寄宿制学校为了便于管理和提高成绩,便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实施军事化管理措施。但军事化管理不等于忽视了基本的人性关怀,更不能随意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这种不合理的管理手段,无视并压抑了学生的基本需求,机械化的管理方式对学生的身心成长造成了不容忽视的伤害。长此以往,只会限制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偏离教化育人的初衷。

为此,学校管理者要不断自我反思调整,在教育惩戒和人性关怀之间寻找平衡。校园管理应当更加松弛有度,尊重学生的基本权益,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熊志)

(来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