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宝爸为养家「开小黄当车手」 6400元车资全飞再关1年10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计程车司机阿志(化名)为低收入户,离婚之后独自扶养2名年幼子女,他为了赚钱养家,透过不明人士介绍加入诈骗集团担任面交车手,3次行动一共获得6400元车资报酬。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依共同诈欺罪判处阿志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犯罪所得也要全数没收。

▲阿志为了赚钱,加入诈团担任面交车手。(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志是一名计程车司机,为了赚钱,他在今年1月5日透过一名身分不详的成年女子介绍,加入诈骗集团担任面交车手,负责开车去向被害人收取款项,再将所得的赃款转交给诈团成员。

阿志加入诈团6天一共协助面交款项3次,总计收款170万元,并从中获得6400元车资报酬。然而,其中一名被害人在交付款项之后惊觉受骗,于是配合警方实施诱捕侦查,并于1月17日阿志再度接到指示前往指定地点取款时,由埋伏警方出面当场将人逮捕。

对于担任诈团面交车手一事,阿志在接受侦查以及法院审理期间均坦承不讳。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志在诈团中担任取款的末端角色,并非处于犯罪组织主导或管理地位,考量到他已经与其中一名被害人达成调解,家中经济状况不佳,还有2名年幼子女需要扶养,最终依共同诈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犯罪所得全数没收,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