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生不出孩子就离婚!妻拒签夫竟提告索赔礼金
▲高雄市一名男子和妻子结婚,要求对方签下2年内得生下孩子的协议,对方拒签,他竟一状提告要求女方偿还聘金和聘礼等。(图/示意图,本报资料图)
能不能生儿育女,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不能将责任都只归咎于一方。但在高雄市有一对夫妻,2人举办婚宴后,男方要求女方签下「2年内未生育则无条件离婚」契约,双方为此闹翻分居,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结婚费用和精神抚慰金共483万;但法院认为契约有违善良风俗,判决男方败诉、女方免赔定谳。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高雄市这名萧姓男子,他在2011年7月,透过友人介绍与一名陈姓女子认识,隔月2人就论及婚嫁,并在10月举行婚礼,从认识的结婚仅仅3个月。萧男指控陈女诈财,包括结婚用品、礼金和赠与的金饰等共283万元,并拒办结婚登记,同居不到半年就离家。
萧男还指控陈女在脸书与网友亲暱互动,甚至还有和别的男子亲密合照,脸书状态也还是「单身」,认为是对方摆明骗婚,因此向她求偿483万元。但陈女反驳萧男说法,还称说萧男婚前逼她签协议,若是2年内没有生孩子,就得无条件离婚;此外她收了200多万聘金和金饰,也都支付结婚费用,甚至金饰和家具都还在萧男家中,对方根本无权向她索讨,未办理结婚登记也非自己造成。
最高法院审理后,依据相关亲友的证词,认定陈女并未拒绝和萧男办理结婚登记,而是萧男先要求签署这项协议再办理结婚,但这协议内容已经违反善良风俗,责任不得归咎于女方,因此判决男方败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