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半就没父亲消息 36年后得知中风了!男子不愿担责任

2岁半就开始没有父亲的消息,36年后被告知知中风了,男子不愿承担责任,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被儿子阿华(均化名)指控,父母亲在1987年离婚后,他与母亲同住、照顾,此后未再与父亲有联系,直到2023年底接获医院通知,父亲因为中风就医,这时才有父亲的消息。阿华不满他2岁半起,父亲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因此诉起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纵然他与阿华的母亲有纠纷,但是他未曾对阿华施暴,而且当年离婚时,约定由他照顾长子,而由前妻照顾阿华,是否该当免除或减轻扶养义务,请法院斟酌。

法官考量,阿国现年65岁,因为缺血性脑干中风就医,无法自理生活而被安置在机构,每月入住费用为31000元,尚有管路、耗材及杂支费需实支实付。而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而阿国曾于2022年3月领取劳工保险老年一次金25万3968元;2022年并无所得,名下也无财产,目前仅受有经济弱势失能老人收容安置补助26000元。

阿华的姑姑到庭证述,阿国当年婚后在山上当临时工,阿华的母亲则是负责家务,但阿国没认真工作,收入不稳定,阿华的母亲需要用钱还要跟婆婆拿,而且阿国会酗酒,酒后会打阿华的母亲,2人最终离婚收场,1人监护1个小孩(阿华的哥哥已因病去世)。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人父,在儿子阿华成年之前,依法负有扶养义务,却自年幼时即未尽扶养义务,阿华全由母亲扶养照顾,阿国竟未关怀、照顾与探视阿华,甚至长达30多年未曾联系,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情节堪称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阿华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