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嫌騎贓車連續搶奪2人被逮 嘉檢起訴

李男、陈男被控去年3月27日凌晨骑乘赃车,先抢夺1名落单女子皮包,因无现金,又持小刀抢夺准备晨运老翁背包,得手1000元,嘉检侦结,依携带凶器加重抢夺等罪嫌起诉。

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46岁李男为了犯案并制造警方查缉断点,于3月27日凌晨近3时许,分别在嘉义市大雅路、小雅路附近连续窃取2部机车作为犯罪代步工具,随即骑乘赃车,与30岁的陈男会合。

嘉检表示,李男、陈男骑乘赃车寻找犯案目标,于同日凌晨4时22分,在文化路发现1名落单女子,且坐在巷口休息,由李男动手强行夺取女子的皮包后,与陈男一起逃逸,不过,皮包内仅有证件及身心障碍手册,并无现金。

嘉检说,李男、陈男2人心有不甘,继续骑乘赃车寻找目标,于凌晨4时40分在启明路与公园街口,发现1名准备晨运的老翁骑机车,则尾随后方,待老翁欲停等红灯时,李男以脚踹逼停其机车,陈男则持小刀迅速割断老翁背包的背带,2人得手后,逃离现场,背包内有手机、毛巾、保温瓶及现金新台币1000元等。

警方据报,根据路口监视器画面,逮捕李男及陈男到案;李男否认犯行,辩称同年同月26日深夜就喝醉了,睡到隔天中午才起床,经监视器清楚录下犯罪过程,加上被害人指证历历;嘉检侦结,依携带凶器加重抢夺、窃盗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