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行賄桃市副局長不成 食品業老董反被訴

传产吴姓老董为求扩厂案通过,找时任市府顾问的萧姓建商老董帮忙,企图以300万元行贿时任桃市经发局熊姓副局长遭拒,桃园地检署依贪污的不违背职务行为行求贿赂罪起诉萧、吴2人。记者陈恩惠/摄影

桃市府昨回应,萧姓男子已非市政顾问,未来也不会续聘。依据桃园市政府市政顾问遴聘要点,市政顾问涉及刑事案件经起诉,或有违背身分损害市府形象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等,即予解聘。

起诉指出,六十七岁吴姓董事长二○一七年十二月廿九日起至二○二二年十月四日四度向桃园市经发局申请工厂毗连山坡地保育区的农牧用地扩厂使用案,经发局依规办会勘,陆续因该地未达建蔽率标准、现场未有生产行为、尚暂放他厂机器设备等因素,审认欠缺扩厂合理性及必要性仍未予核准。

吴男为求顺利通过毗连许可,二○二三年初找上担任市政顾问的六十一岁萧姓建商好友,并交付装有三百万元现金的黑色提袋。由萧男出面约熊副局长在市府一间餐馆餐叙,席间萧打开黑色提袋,向熊示意内有三百万元,直白表示希望熊能在扩厂申请案中予以护航通过,但遭熊当场拒绝。

熊姓副局长隔天主动向政风室通报,全案移送法务部廉政署侦办,案件因此曝光。检方侦查时,萧男辩称不知吴的扩建厂房案不合法,仅称是帮忙「公关」;吴男则称案件办那么久,请萧了解办件不顺原因;熊出庭证称,萧当时告知要转交吴董公司的三百万请他帮忙,但未具体说明要帮什么。

检方认为,被告萧、吴两人虽未要求公务员做出违背职务行为,但已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的关于不违背职务行为行求贿赂罪,由于萧、吴于侦查中均坦承犯行,建请法院依法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