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军官收钱当共谍判刑定谳 全都要坐牢
前海巡上校叶瑞璋、中校李庆贤及前警总上尉情报官崔沂生,收取报酬担任共谍,为对岸从事发展组织、搜情、刺密等工作,最高法院判囚定谳都须入狱。(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前海巡上校叶瑞璋、中校李庆贤及前警总上尉情报官崔沂生,收取报酬担任共谍,为对岸从事发展组织、搜情、刺密等工作,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判决,将李及叶各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等4罪,各判处7月及1年2月不等徒刑,崔及李部分刑期已确定、在监执行中。
崔沂生曾服役在警总北部地区警备司令部,1988年从警总北部地区警备司令部上尉情报官退役,李庆贤在1999年间从海岸巡防司令部第五三六情报组中校小组长退,叶瑞璋2008年11月10日从海巡署岸总局文书科上校科长退役。
崔沂生在2007年底,安排李庆贤与大陆国安官员见面,经李庆贤应允为对方吸收,并从事发展组织、搜情、刺密等工作,并吸收我方退役公务员机会,而为发展组织之行为,李庆贤陆续提供「海岸巡防机关情报搜集项目」等公文相片档,并取得报酬人民币。
叶瑞璋透过李庆贤被吸收成为共谍,2014年他返回海巡署岸总局,分别向不知情之海巡署岸总局文书科少校拿取海巡署会报资料,透过李庆贤传递,交付予「北京七办」国安官员「小朱」,叶瑞璋因而取得报酬。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斥责李庆贤等人之前是职业军人,国家、责任、荣誉均为其军旅生涯中一再受洗礼薰陶之信念及价值,理应较一般人更知悉国家效忠之重要性,李、叶领取国家所发给之月退俸,于退役后竟罔顾国家栽培及照顾,从事背叛国家之举止,危害国家安全,自值非难。
更一审考量3人在侦查中都自白犯行,崔沂警总干训班21期毕业,无退休俸,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囚8月,李庆贤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等3罪各判囚7月、7月及1年2月,叶瑞璋判囚8月,崔未上诉,李及叶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将由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另定执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