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刑犯要總統赦免不成改告總統 行政法院指起訴不合法駁回確定
李德荣掳人勒赎并烧死人质、彭建源在卡拉OK店纵火酿5死、沈文宾犯三峡恩主公医院双尸案,3人都被处死刑,他们2022年间向时任总统蔡英文请求赦免,但申请逾2个月没下文,诉愿也未获受理,改打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赦免或减刑是宪法赋予总统的特权,非司法机关所得审查,起诉不合法而驳回,最高行政法院今驳回抗告。
李德荣与巫秋标觊觎家境富裕的李姓被害人,2002年2月21日制造假车祸,趁李下车时绑架勒赎1500万元,因不满李父想降低赎金,纵火将被害人活活烧死在车内。
彭建源和周志强为拜把兄弟,周在铁皮屋违法经营卡拉OK,彭常至该处饮酒唱歌,但彭因若干事情对周未顾结拜情谊、搪塞敷衍怒火中烧, 2012年3月12日购买汽油泼洒在铁皮屋周围纵火,5人逃生不及死亡。
沈文宾为查2011年离家的妻子张女,多次透过张兄女友潘孟瑶联系未果,翌年12月与弟沈文夏(判处19年)前往潘经营的槟榔摊,绑架潘女及邻居吕俊伟。潘女未说出张女下落,沈文宾驾车至桃园灌溉水沟旁,将吕强行推下水沟并将吕压入水中直至溺毙;接着同样将潘女压入水,反复拉她衣领将头部拉出水面再压入水里,重复数次直至死亡。
这3名死刑犯主张为落实公政公约「受死刑宣告者得请求特赦、减刑之权利」,国家有义务设置与之相应的程序,才合乎正当法律程序,而总统应有回复申请赦免者、告知处理结果的义务,否则即属违法违宪。他们不满总统没回应,提告要求总统应对他们请求赦免,作成核准特赦或减刑的行政处分。
北高行认为特赦、减刑属宪法第40条所明定专属总统的特权,且明文「依法行使」要件,死刑犯虽具请求特赦或减刑之权,但仅是促总统发动,不是说总统有义务应行一定行为、做就要受司法审查。
北高行指李德荣、彭建源、沈文宾主张有请求总统赦免的主观公权利,进而为认为本件应受司法审查,属「主观意见」不可采,且行政法院也无审判权,起诉不合法,因此驳回。最高行政法院认同北高行见解,裁定抗告驳回确定。
37名待执行死刑的死囚质疑刑法死刑违宪,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原定7月23日宣判,但12日已公告将延期宣判。
男子彭建源(中)纵火害5命遭判处死刑,他请求总统赦免却等不到下文,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起诉不合法而驳回,最高行政法院今驳回抗告。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