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童冲马路「下一秒堆高机撞上」 驾驶「猝不及防」无罪
▲桃园市3岁李姓男童2016年4月间突然冲出马路,差点被驾驶堆高机宋姓男子辗过。(示意图/Pixabay)
桃园市宋姓男子于2016年4月间驾驶堆高机行经中坜区中北路2段时,1名3岁李姓男童突然自路边冲出,宋来不及刹车撞上男童,送医急救后保住一命,李童父亲对宋提出业务过失伤害告诉,桃园地院根据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男童冲出马路仅1秒钟,宋根本猝不及防,难认有明显过失,判定宋无罪。
检警调查,2016年4月26日下午,宋姓男子驾驶堆高机沿着中坜区中北路二段往龙冈路方向行驶,当时年仅3岁李姓男童突然冲进马路,男童父亲发现后出声大喊提醒宋男停下,但宋来不及反应,仍然撞上李童,还好没有直接辗过,李童遭堆高机撞上赶紧送医急救,所幸保住性命。
案发后,李童父亲质疑宋男未依规定申请堆高机上路、未注意车前状况,对宋提过失伤害告诉;宋男在侦讯时辩称,男童突然从路旁冲出,他有听到男童父亲喊叫回头查看,但下一秒意外就发生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
桃园地院法官根据沿路监视影像画面,发现李姓男童沿路边奔跑,车主很难察觉男童,男童闯入车道至发生意外过程仅1秒,驾驶没有充分时间反应,难认有明显过失,判定宋男无罪,本案也被送至「桃园市政府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鉴定,认为男童奔跑进入车道为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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