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葛孟超)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表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扩大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和“科汇通”试点的地区。
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开展“科汇通”试点的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地。
业内人士表示,采取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将继续释放外汇领域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便利化程度,改善市场预期。
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等12地开展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12地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探索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2023年,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试点以来,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经济发展。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07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