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花蓮大地震 地震基金初估理賠金額達2550萬元
金管会公布住宅地震保险基金初估的花莲大震灾地震基本险理赔统计金额。本报资料照片
对于4月3日花莲大地震理赔金额,金管会引述住宅地震保险基金截至4月8日的初步统计指出,有472户保户受损,达全损理赔有15户,其中有12户是天王星大数的受灾户,其余受损的保户,还正待产险公司进行勘验评估,其中,倘若以全损15户,而每户的临时住宿费20万元与基本地震险理赔150万元的数字计算,15户的话总理赔金额共计2550万元。
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说明,目前已完成理赔的370万元金额,包括了11位保户的临时住宿费每户20万元,还有一笔全损户的150万地震理赔费用,上述472户的受灾保户,共有4家产险进行承保。
至于未来是否有提高住宅地震基金保险的可能性?对此林志宪说明,得要综合评估损失增加的情况,民众移转风险需求,保费负担能力等三大因素;尤其林志宪表示,倘若提高基本险的理赔金额,就代表未来民众负担的保费也必须提高,必须配套考量,因此,倘若民众认为基本险的保障不足,现在也有很多产险公司有提供相关的地震商业保险可供选择,另外为提升民众的投保率,后续保险局也会由地震基金办理提振投保率的措施。
至于是否强制投保?从保险局的回答,地震险走强制险的机率极低。林志宪对此说明,强制险是「责任险」,就如同强制汽车责任险,是要保证当事人对「第三人」的「无过失责任」权益,但地震险是对「自身」财产作投保,目的不同,所以无法走强制险模式来推广地震险,前者基于高度高公益性,后者则是基于保全个人财产,也是两者差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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