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酒驾称「体弱」望躲牢狱之灾 法官:监狱紧邻医院
4度酒驾的张姓男子「哀兵」求易科罚金,向桃园地院提出声明异议被驳回。(蔡依珍摄)
张姓男子4度酒驾被判刑5月,检察官不准易科罚金,命入监服刑,张向桃园地院声明异议,搬出高龄重病父母和自身疾病当挡箭牌,向桃园地院提出声明异议,却遭法官训斥其他用路人也有父母妻小,更直指监狱内有医师协助照料健康,且部立桃园医院就在附近,驳回异议。
56岁张姓男子去年8月21日酒后欲将车辆移至车库,不慎碰撞店家冷气室外机,警方到场时张男在车内呼呼大睡,被叫醒后他拒绝酒测,警方将他带往医院抽血,换算吐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685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处5月徒刑确定,依规定6个月以下得易科罚金,但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张男过去已有3次酒驾纪录,命他入狱服刑,张男不服向法院提出声明异议。
张男主张,父母为中、重度身心障碍,父亲因重大疾病终日卧床,平时皆由他照顾、陪同回诊,若他入监恐让父母病况加剧、全家大乱,且自己也有心血管疾病,曾住进加护病房,不适合入监服刑,强调离上次酒驾已3年,事发当天有请人代驾,是抵达住处后想将车子移入车库才不慎自撞,并非开车上路,恶性较轻。
但法官调查,张男自2008年起已4度酒驾,且这次酒测值超过法定标准6倍多,面对员警询问数度改口,一下称防疫喷酒精、一下称停好车才在车内喝酒,直到法院审理才坦承。
法官直言,张男父母及自身身体状况属个人事由,监狱非但有医师协助照料健康,距离部桃等大型医院也很近,难认有不能入监的理由,更直斥张男屡次酒驾,既然知道家中有父母要照顾,应知其他用路人也有父母妻小,要负担一家生计,应将心比心,勿以恶小而为之,驳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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