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认了偷卖公司油料 判赔2100多万称「没钱还」
嘉义地方法院判许男4人侵占公司油钱判赔2100余万元。(本报资料照)
嘉义一家高空机具公司指控许姓男子等3名司机,受雇负责操作曳引机,却将曳引机用的柴油,以远低于市价的每公升6、7元卖给罗男再转售他人赚取不法利益,7年多来侵占公司油钱2100余万元,法官判决4人要全额赔偿,4人坦承犯行,却也坦言「没有钱还」。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许姓男子、侯姓男子、郑姓男子曾受雇于这家高空机具作业公司,担任曳引车司机,从事高空机具运输工作,而曳引车所用的柴油是3人依行驶需求,到公司特约的3家加油站加油,由公司按月支付油钱给3家加油站。
不料,许男、侯男及郑男3人,利用长程驾驶上开曳引车之便,将曳引车开到嘉义县偏乡空地或国道高速公路沿线交流道邻近空地处,抽取曳引车油箱内的柴油,装在事先准备好的塑胶空桶内,以每公升6元至7元的价格,将柴油卖给罗姓男子,油价远低于市场柴油行情。
罗男再将一桶桶柴油转卖给不知情的蔡男、黄男,罗男将卖油价金交给许男朋分给侯男、郑男。
公司后来察觉到这3家特约加油站的油料费明显高于正常运输机具用量之油料费用,开始暗中追查,并向嘉义检调举报,经调查后将4人依涉嫌业务侵占罪起诉。
法官审理,许男自2017年1月至今年3月不法获利966万5653元,侯男自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法获利884万4395元,郑男自2020年5月至2023年2月不法获利258万6061元,合计侵占公司2109万6109元油钱。
许男、侯男、郑男及罗男坦承犯行,法官审结判决4人要共同负责赔偿公司2109万6109元,4人对赔偿金额不争执,但也直言「没有钱还」。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