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著作权蟑螂PO片诱导网友下载 呛抓盗版诈和解金逾千万
4著作权蟑螂PO片诱导网友下载,呛抓盗版诈和解金逾千万。(中时资料库)
陈姓、翁姓、许姓男子及郭姓女子4人不具律师身分,以取缔盗版为由,教唆得利影视、华映娱乐等公司向检警提告侵权,或故意上传种子片源到分享网站上,诱使网友下载转传,趁机撷取数十或数百名网友IP位址,再从和解金中抽成3成5至4成5牟利,6年获利上千万元。台北地检署4日依律师法起诉陈、翁、郭3人。另许男认罪,检方给予缓起诉,须支付公库20万元。
本案缘于北检侦办华映娱乐公司控告网友违反《著作权法》案件时,意外查获这起案件。
起诉指出,陈男承揽得利公司取缔盗版影音光碟业务,并以得利公司名义向检警提告,约定如取缔成功,可从和解金中抽取百分之35至45不等金额作为报酬。
2013年间陈男抓盗版获利31万1000元,之后因网路论坛分享影片兴起,盗版影音市场萎缩,陈男因论坛网址多设于国外取缔不易,即借由分享网站并下载软体,参与盗版影片之下载及上传,取得下载、上传者之网友IP资料,继续挑唆并包揽诉讼。
陈男自2013年至2019年止,利用此一手法,取得数百名下载网友IP资料,提供得利公司具状提出刑事告诉,等网友支付和解金,陈抽取百分之45作为报酬,于2014年至2019年所得分别为65万9750元、46万9500元、114万5250元、74万7000元、39万6000元、18万9500元。
陈男另于2013年底与华映洽谈,由他负责上网搜集IP资料,并以华映公司法务人员身分提出告诉,获取和解金后,与华映公司对拆。总计陈男获利逾500万元。
另任职饭店的翁姓男子,从得利影视获利20万元,翁男另为郭女上网钓鱼,让郭女从2016年起,靠诱捕网友盗版海乐、车库公司的电影,赚进400多万元,另外许姓男子则从2014年到2019年间获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