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楼市新政出台后,广州、天津、沈阳、上海等集体跟进
近日,广州、天津、沈阳、上海等城市集体发布楼市调控新政。
这些调整顺应了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导向。5月17日,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公积金贷款方面,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5月29日,“天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调整天津市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提出,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通知》提出,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沈阳:
5月29日,沈阳发布多项优化政策:在沈阳市全区域解除限购、限售基础上,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对于贷款购买沈阳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沈阳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2024年,沈阳计划新建商品住房供应34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32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85.1公顷,其中市区170.1公顷。与此同时,多措并举活跃住房交易。持续发挥已出台的35项政策效力,从优化住房信贷、提供公积金支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等方面,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卖旧买新”活动,组织开发企业加大营销、中介机构重点推介二手房源信息,实现房企与中介联动、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销售联动,活跃房地产市场。
广州:
5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由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的信息,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显示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45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调整后,上海市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5%,100万元房贷、贷款30年累计能省利息超7万元。
上海市此次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覆盖了从限购、信贷、供给到特定群体需求的多方位支持。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未调整前上海市首套房贷利率为3.85%,若以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方式计算,调整后,每月月供少还197.63元,累计能省利息7.11万元。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在5月27日的《通知》中,上海市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等方面作出优化,对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20%政策不变,即最高可达192万元。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住房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据悉,《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上海市也是目前一线城市中首个明确下调房贷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