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理由改判无期 林金贵要拚再翻盘
13年前凤山王姓计程车司机命案,获得开启再审却在无罪及无期徒刑间徘徊的林金贵,警方当年发布的查缉专刊,公布的凶嫌身形画面,画面中的嫌犯明显蓄及肩的长发。(本报资料照片)
涉及13年前凤山王姓计程车司机命案,获得开启再审却在无罪及无期徒刑间徘徊的林金贵,遭死刑犯欧阳榕咬出他曾自白犯罪,虽然欧阳榕证称是从林的同房收容人曾刘福「听来的」,但最高法院前年认为「听来的话经调查后还是可以当证据」,要求再审法官传唤曾男到庭作证,这也是林金贵会被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的重要原因。
林金贵昨日改判无期原因,包括证人证称林持有改造手枪,案发时留长发,且与查缉相片所示头发长度相符,他短发大头照的照片光碟经鉴定并非原始档,案发后他的位置有基地台发话纪录佐证等5项理由。
律师郑植元和林金贵要力拚「再翻盘」。郑强调,只有站在被告席听判,才知道压力有多大,全案至今仍找不到犯案动机,改判有罪理由,无法直接证明林涉案,将坚持上诉。
因杀人分尸遭判死定谳,目前等待执行的死囚欧阳榕曾向检警表示,羁押在高雄看守所时,与林金贵、曾刘福等人同一房舍,放风运动时,听到林及曾一起讨论林杀人经过,检方为此声请传唤欧阳榕、曾男作证。
前年高雄高分院再审开庭提欧阳榕出庭,他说未亲自听到林金贵讲犯案过程,但林有跟曾男及同房收容人讨论犯罪过程。再审认为欧阳榕非亲自见闻案发事实,不具证据能力、曾男没必要传唤。
再审判林金贵无罪后,检方上诉,最高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后对人透露犯罪行为之语,不失为审判外的自白,如果与事实相符可采为证据,也因此再审驳回检方声请,没有传唤曾刘福作证,有证据未调查的违法,撤销无罪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