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人币卖女儿 父:女儿太多想生儿子

据《钱江晚报》报导,同在厂里务工的陈某知道这个消息,就积极牵线搭桥。陈某的朋友方某在一户人家做保姆。主人做生意,家境殷实,但夫妻俩结婚多年一直未育。听方某说有一对小夫妻愿意将女儿「送」人收养,很高兴。

韦某一开口要价10万元(人民币,下同),理由是妻子怀孕、带孩子时一直未上班,而且哺育孩子的花销也不小。后经多次联系商量,最终5万元成交。

去年6月14日晚7时许,两家人在公园交易,并签订了收养协议。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谁知警察找上了门,当月17日,四人均被抓获。

最终,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当庭判决韦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元,判决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万元,判决牵线人方某、陈某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5千元。

「卖了自己的女儿,居然也有罪?」在法庭上,韦某怎么也想不明白,又不是把别人家的小孩拐来卖。

法官认为,韦某夫妇将女儿送养他人,并收取了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而方某、陈某则在此次拐卖活动中起了中间介绍作用,没有获利,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