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育协会领导因体改换票灌人头会员 认罪获缓起诉
因体改法开放民众自由加入协会,导致协会改选上的竞争,也出现多个协会和体育界,在私下组成换票联盟,彼此之间在加入协会会员时灌人数,以有利在后续改选时可以胜选,再取得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和理监事当选,可以再掌握协会的运作。
其中中华棒协前理事长陈太正、羽协秘书长李侑龙、网协秘书长刘中兴、泳协前理事长许东雄、网协理监事赵安华等5人,为巩固各协会改选主导权,交换民众个资,换票互灌人头会员;台北地检署考量5人均认罪,依违反个资法、伪造文书等罪将5人缓起诉,期限1年,须缴30万至75万元不等罚金。
去年底体育署为符合国民体育法开放全民参与各单项体育协会之修法宗旨,建置「民众申请加入特定体育团体会员预报名专区」网站,让民众能上网登录报名,参与各体育团体理监事的改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