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時激辯 英國會二讀通過安樂死 滿18歲就適用

在伦敦国会大厦11月29日的示威浪潮中,反对安乐死法案者在大厦前留下了「(假)尸袋」,尸袋下的海报写着:「善意铺就通往地狱之路」。(美联社)

英国国会下议院11月29日历经激辩五小时后,以330票赞成、275票反对与38票弃权,二读通过让英国的英格兰及威尔斯地区「协助死亡」(安乐死)合法化的「末期病患(生命终结)法案」。

下院上次表决这项议题是近十年前的2015年。下一步将送交下院的委员会及上议院审议,并开放议员提出修正案,下院将再表决一次(三读)。

11月29日表决时,包括执政的工党,两大在野党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等各党均不采「团进团出」,而是由议员自行决定。工党籍首相施凯尔和保守党籍前首相苏纳克皆投下赞成票,保守党新党魁巴登诺克则投反对票。

表决前的辩论气氛热烈,共160多位议员要求上台发言,持赞成与反对立场的社运人士同时在国会外持标语聚集声援。

报导指出,这项「末期成人(终结生命)法案」(Terminally Ill Adults (End of Life) Bill),是由工党议员利德比特(Kim Leadbeater)所提出,若想要申请协助自杀服务,应符合以下6点条件:1、必须为英格兰或威尔斯居民,年满18岁,且已在当地登记家庭医生至少12个月。2、必须具有健全心智能力,能做自主决定,在没有受到压力或胁迫下清晰表达意愿。3、预估寿命仅剩不到6个月。4、必须经过2名独立医生认定符合资格,且2次评估需相隔至少7天。5、需由1名高等法院法官听取至少1位医生的意见后批准,并在裁定后等待至少14天,某些特例情况下可缩短至48小时。6、以不诚实、胁迫方式促使他人接受安乐死,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

华盛顿邮报报导,该法案内容大多仿效美国俄勒冈州一项州法,适用预计在六个月内死亡的末期病患,能表明清楚的希望,并能自行服用致命的药物鸡尾酒,而且必须获两位医师和一位高等法院法官批准,才可以透过英国国家保健署寻求安乐死处方。

但接下来的立法过程可能历时数月,需经进一步审查并越过程序障碍,惟华邮报导称,很有机会通过成为法律。

不过路透报导指出,该法案二读仍跨出历史性的一步,未来可能看到英国跟随诸如瑞士、澳洲、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德国及加州等美国十个州的安乐死合法化做法,将成为英国一个世代最大的社会改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