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女全身都是病 领补助资格被打枪!不得已求2子扶养
64岁妇人全身都是病,领补助资格被打枪,不得已求2子扶养又遭打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64岁妇人小萱(均化名)与丈夫育有2子,双方在2003年因故离婚,亲权由前夫行使,之后前夫就携子离开失联。小萱日前因无财产、无工作,加上患有慢性精神功能疾病等多项慢性疾病,无法工作维生,原本每月领3000多元身心障碍生活补助费,后来因为2个儿子的关系,导致她资格不符,不得已向法院诉请2子给付扶养费。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她本身患病且无任何收入来源,原本依靠身心障碍生活补助费,但是今年(2024)要再度申请时,却被告知她有2名直系血亲(儿子),因此被认定不符资格遭驳回,她真的是不得已才会提起本件声请。并且参酌所在县市最低生活费14230元,请求2子每月各给付7115元,直到她死亡之日止。
小萱的2个儿子指控,母亲自从他们出生就未扶养、照顾,他们都是由父亲及其亲友扶养照顾长大,母亲是后来才在2003年始与父亲办理离婚。因此母亲是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而且情节实属重大,所以他们请求准予免除他们的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小萱是2个儿子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依据税务财产所得资料选是,小萱在2022年全无所得收入,并且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已达不能维持生活之程度,因此2个儿子负有法定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小萱自2个儿子年幼时期,就未尽照顾扶养责任,也未返家探视,无正当理由未负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而小萱对于2个儿子主张免除扶养义务并不争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给付扶养费,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