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陈盈洁涉冒签本票 更二审开庭「说不出地址」

曾以风飞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红的台语歌坛大姐大陈盈洁(本报资料照片)

曾以风飞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红的台语歌坛大姐大陈盈洁,被控以妹妹名义签发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280多万元,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昨开庭,由于陈女对住处地址讲不清楚,法官也关心她的健康状况,庭末法官谕知候核办。

现年68岁的陈盈洁以要在厦门从事演艺事业为由,在2013年向邱男商借200万元,后来再加借280万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陈女就和姊姊陈乃嘉讨论后,以妹妹陈郁心名义在本票上签字,邱事后追债时发现陈盈洁教唆伪造本票,愤而提告。

陈女姊姊陈乃嘉2015年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缓刑3年确定,检方认定陈盈洁与陈乃嘉是共犯,因此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嫌起诉她,台北地方法院将陈女判刑3年2月,但高院改判无罪遭撤销后,高院更一审改判1年8月,缓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销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