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山友到这里溪降受困 获救却依《国家公园法》开罚了

6山友日前到玉山东部园区瓦拉米步道健行,因进行溪降活动时溪水暴涨受困求救,获救后仍因违规在园区内溯溪遭开罚。玉管处提供

深受山友喜爱的玉山东部园区瓦拉米步道,日前有6名山友前往溪降与溯溪,因溪水暴涨受困求助,幸运获救后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却对6人开罚,原来他们违规进行溪降与溯溪活动行为,6人虽初犯仍被各开罚1500元。

玉管处25日表示,玉山东部园区内并没有适合溯溪的场域,因此不像一般申请登山般可以申请,对于本月22日有6人组队到花莲县卓溪乡山风瀑布展开溪降时,因天黑受困湍急溪流,6人获救后仍须面对违规惩处,念在6人都是初犯,依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8款开罚每人1500元。

玉管处副处长全鸿德表示,这支来自台北及桃园的队伍平均年龄约30岁,上周10月22日上午到玉山国家公园瓦拉米步道山风瀑布进行溪降活动,下午因遇到山区强降雨溪水急涨,水流湍急无法度过河面,经紧急通报玉里消防队后,玉管处人员陪同前往救援,当晚顺利将6人护送下山。

全鸿德提醒,6人活动地点在玉山国家公园内,山风瀑布位在瓦拉米步道上,入山除须事先申请入园,还需要遵守全园区不可从事溯溪相关活动,依《国家公园法》规定,「园区内凡未经核准,禁止于园区停车场或指定以外之地区露营、野炊、炊事、燃火、溯溪、搭设棚帐、放置桌椅、大声喧闹及举行营火等活动」,违者可处1500元至3000元罚缓,呼吁山友勿以身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