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庙公劈腿「搞出人命」 给妻9千想了事...最后赔上房子
新北市一名担任庙公的70岁郑姓老翁,工作结识越南嫁来台湾后离婚的39岁阮姓女子,3年前他让阮女怀孕生子,本想用9千元求妻子原谅,妻子发现后怒告妨害家庭,他赔了一间房子。不料事隔2年,阮女再次怀孕产下老翁孩子,妻子再告通奸,老庙公和阮女各被判5个月、3个月。
《苹果日报》报导,郑姓老翁年轻时担任大客车驾驶,年老后转职庙公,与妻子结婚20多年,育有1子;认识阮姓女子后,两人陷入爱河,多次到旅馆发生性关系。2012年9月,老翁得知阮女有了身孕,便写了一张纸条,并奉上9千元肯求原谅,随即不告而别。妻子见了字条怒告妨害家庭,法官判赔30万元,但他选择将名下房子设定抵押权2000万给妻子;刑事部分,老翁处3月徒刑,阮女坚称不知对方已婚,不起诉处分。
外遇事件后夫妻离婚,不料老翁儿子到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誊本,意外发现上头注记阮女于2014年10月产下一女,由老翁认领。他将此事告知母亲,发现阮女在夫妻未离婚时再度怀孕,于是二度提出妨害家庭告诉。老翁辩称已将名下房屋设定抵押权给妻子,并获得原谅,但郑妻表示,那笔钱与外遇无关。法官最后判处老翁5月、阮女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