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以上晚期癌友免巴氏量表 腫瘤醫:照護需求差異大

立法院今天表决通过「就服法」第46条修正案,将开放80岁长者免巴氏量表评估即可聘请外籍看护。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年满80岁或70至79岁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评估,聘雇外籍看护。对此,不仅神经外科医师担心排挤失智病人照护资源,肿瘤科医师也表示,即使是第四期癌症病人,仍有人能够自理无虞,建议新制上路后,仍要设下一定程度评估条件或优先顺序,才能把资源用在刀口上。

失智症协会理事长、长庚医院学术组副教授级主治医师徐文俊表示,协会对于以年龄区分、全面免评即可聘雇外籍看护感到忧心,新制将造成排挤效应,在有限的照顾资源中,如何让最有需要的家庭得到帮助,需要有更多专家评估才能妥善分配,让照顾资源集中在最弱势的疾病患者,尤其是严重失能、失智的患者。

徐文俊建议,新制上路后仍应设计制度,判断病人对照顾人力的需求程度,决定聘用外籍看护的优先顺序,目前全台65岁以上长者,约8%罹患失智症,人数相较于失能、罹癌病患少很多,但各国均重视失智症病人照顾,澳洲近期才发布全国性失智症纲领,在在显示失智症照顾的重要性,政策必须以客观方式,兼顾失智症、癌症病患照顾需求。

「随新药新科技进展,癌症病人自理能力差别很大。」台湾癌症基金会执行长、林口长庚医院血液肿瘤科系主任张文震表示,癌症患者需要旁人照顾,且愈晚期照护负担愈大无庸置疑,但在众多新药纳入健保后,许多病人即使第四期仍可自理生活,甚至自己照顾的患者,有人罹患第四期肺癌仍持续上班,同时也有第四期癌症患者长期卧床,可见即使是同一期别的癌症,病人对照顾需求的差异仍大。

张文震说,自己门诊病患需要额外照顾人力与否的比率大约是一比一,即半数病人不需要旁人照顾,就能自行生活、就医看诊,放宽免评巴氏量表条件是善意政策,让更多癌友获得照顾,但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必须留意如何把资源用在刀口上,除应让最弱势的病人获得照顾,也要避免损及本国籍劳工就业权益,建议未来应设计配套措施,由医疗团队、家属、劳工局等单位,对符合就服法资格的民众,申请外看前进行需求评估,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