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暴力翁持铁锤打妻头 长期虐妻法官再也忍不住
72岁暴力翁持铁槌攻击妻子头部被控杀人未遂遭判刑2年10月。(资料照)
北市一名暴力倾向的男子,与结发数十年的妻子常言语不合,去年10月间,持铁锤冲入厕所,朝妻子头部敲击,还好妻子抓住先生手臂向邻居求救,未酿成杀身之祸。士林地院审结,认为案发前4天,先生预告要打妻子的头打到死、剁块后冰到冰箱,自2018年10月暴力虐妻8次,考量先生赔偿16万多元达成和解,依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
72岁先生与妻子相处不睦,多次暴力对待,3年来妻子向警方报案8次,最近又为了饮水吵杂声互起争执,案发当天,先生在毫无征兆的情况,持铁锤朝妻子都不挥击,案发后辩称,没有要杀害妻子意思,一时气愤,不知道挥向何处。辩护人更称,夫妻吵架难免,又无深仇大恨,伤势仅头部撕裂伤3公分,若有意杀人,不会只有轻伤。
妻子用手抓住先生的手臂,一直拉扯,向房客求救,头部缝3针,合议庭考量,先生4天前就恫吓要杀妻,施暴经属于经常性、习惯将妻子当作发泄情绪的对象,竟在妻子没有任何防备情况下,突然攻击头部,先生主观上认定,足以掌控妻子的生死,持0.7公斤重铁锤攻击头部,已构成杀人犯意。
合议庭考量,妻子证称每次一打就不停手,不给还手的机会,有4次被打进医院,尽管先生为了弥补过错,已经拿出30万给妻子,其中13万多元是原本的欠款,另赔偿16万多元赔偿,妻子同意撤回告诉,不愿追究,两人现已没有同住,家事法庭已核发保护令,依情堪悯恕予以减刑,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