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老母一眼瞎、一眼视力0.1 离家女儿生病每月讨2.6万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新北市76岁的吴姓老妇人一眼全盲、另一眼视力仅剩0.1,每月依靠社会局补助的3000元维生,没想到23岁就自行离家的张姓女儿3年前罹患糖尿病,目前被安置照护理之家,竟然反过来要求她负起扶养义务,这才心寒走上法律途径,希望能免除母女间的扶养义务。

吴姓老妇无奈地说,自己也罹患糖尿病,眼睛是一边全盲、一边仅剩0.1的视力,早就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退休金,平时就靠着每月3000元的社会局补助生活,有时还要依赖开计程车维生的长子接济一家人生活可以说是相当辛苦;如今女儿在3年前患病,加上身心障碍生活无法自理,住进护理之家后却回过头来要求她负担每月2万6000元的安置费医疗费,「而且她(女儿)23岁就离家外出生活,根本没有善尽子女扶养母亲之责。」

吴妇认为女儿年轻时就离家自己生活,怎么能在生病之后才回头要求已经无法工作的她扶养。(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此,张女主张,母亲一只眼睛看不见,自己也一样,且两人都同样罹患糖尿病,当年离家更不是自愿的,「当初是母亲说那个家不能让我住,没办法才搬出去找一个地方自己生活。」因此希望法官驳回母亲免除对她扶养义务的声请。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张女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是事实,她的名下也没有任何不动产或投资,可见确实没有谋生能力;但吴妇年纪已高,身体状况也没有比较好,经济状况更是必须依靠长子,显然是无扶养能力之人,自然无须对女儿负起法定的扶养义务,声请免除属有理由,裁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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