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高額具保遭撤銷 12日起延押2月
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与张旭升涉地下汇兑案,新北地院原裁定高额具保,高院发回更裁。检方要求续押,新北地院今天表示,2人自5月12日起延长羁押2月,驳回被告具保停押声请。
新北地院今天表示,被告郭哲敏、张旭升2人,因违反银行法等案件,前经地院裁定具保停止羁押。后因检察官提起抗告,经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地院裁定2人均自5月12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均禁止接见、通信。
法院说,2名被告具保停止羁押之声请,均驳回。
法院说,羁押禁见理由是,经讯问被告、及听取检察官、2被告辩护人之意见,并审酌卷内相关事证后,认为2人违反银行法之非法经营国内外汇兑业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证之虞。
引爆检警出入争议场所风波的「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经营线上博弈网站及地下通汇;他与被告张旭升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新北地院2月21日原裁定2人,均自2月29日起延长羁押2月;羁押至4月28日才届满。
后因延押期限将届,且2人再度声请停押,地院4月23日裁定郭哲敏以新台币5000万元具保停止羁押,并以电子脚环监控8个月。张旭升以30万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禁止骚扰证人及同案被告等。
高院6日撤销原裁定,新北地院7日开羁押庭,检方不援用原提高具保金额的抗告主张,仍以郭哲敏、张旭升有财力足以逃亡为由,主张唯有羁押禁见才能继续审理。
郭哲敏在羁押庭主张,是持柬埔寨护照入境泰国,然他遭泰国警方逮捕时,仍向泰国警方表示愿遣返台湾受审,足见他其无规避受审、逃亡之意;且柬埔寨护照已经被调查局没入。
高院撤销原高额具保停押裁定后,原2月29日延长羁押2月的裁定应继续执行至4月28日;地院4月23日同意具保停押,还有5天须续羁押禁见。郭、张2人于7日羁押庭后,被法警押回台北看守所,需羁押至5月11日。
合议庭8日裁定,2人自5月12日起延长羁押2月,驳回被告声请具保停押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