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会馆后遗症 警忧与黑道往来报备遭管考 警政署回应了

警政署表示,落实特定交往报备程序,才能树立警察人员严正执法及廉能典范。(胡欣男摄)

自从去年台北88会馆检警风纪案后,警政署接连祭出「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惩处相关涉足不妥当场所、与特定对象接触的官警。警政署10日指出,该规定目的是在保障员警权益及保护员警接触交往时避免触法,而能勇于任事执行职务,避免与特定对象不当接触交往,「并不会」以此做为不良考核纪录或管制升迁参考依据。

近日各警察机关发生多起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邀约饮宴情事,却未落实相关报备程序,违反「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引发社会大众对警察人员执法公正性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疑虑。

有刑警质疑,若一律禁止和黑帮接触,如何情搜侦办组织犯罪?若长此以往,与黑道圈子脱节,恐怕连黑道的公祭场、春酒尾牙聚会场,都没有情资能侦搜,无法掌握黑道动态,将对相关犯罪缺乏压制力。北部一名刑警说,「如果跟黑道要一份讣闻来做搜报依据,都要写报备申请,有人嫌麻烦,可能干脆装作不知。」

警政署表示,2010年7月函订「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及相关报备标准作业流程,明确规范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之方式、地点、禁制规定等,其目的在保障员警权益及保护员警接触交往时避免触法,而能勇于任事执行职务,避免与特定对象不当接触交往,并不会以此做为不良考核纪录或管制升迁参考依据。

意即,警政署鼓励勇于任事,积极搜报黑帮不法组织的违法事证,但与特定对象接触,仍要符合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且不会因为做过相关报备、报告,就以此注记作为考核、管制升迁的依据。

警政署重申,警察人员因公务上之必要,需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时,应遵循「原则禁止,因公许可」之原则,并采「事前申准,事后报告」方式办理,如有不知情而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知情后,应立即将接触交往经过报告陈核,切勿便宜行事或未落实报备机制,以维警纪,树立警察人员严正执法及廉能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