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狂偷20次!无业男专挑未锁健身房置物柜 捞2.8万只赔6人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林姓无业男子2020年10月间前往新北市淡水区某健身房,期间发现更衣室部分物柜没有上锁,一时起了贪念,短短8天下手偷窃20次,总计得手2万8500元以及4张面额200元的振兴券,事后赔偿2万2600元与6名受害者达成和解。士林地院法官考量林男过去没有犯罪纪录,经过这次教训应该不敢再犯,日前依窃盗罪共7罪,判处拘役120日,得易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

▲林男在健身房8天狂偷20次,共计20人受害。(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林男去年10月1日第一次发现健身房男子更衣室的置物柜未上锁,于是出手偷走陈姓民众的3000元现金,过2天他再度行窃,分别得手2400元、600元,或许是食髓知味了,接下来他的目标原本的1、2人一下子增加到4、5人,连续偷了整整8天,共计窃得2万8500元。

后来,其中9名被害人发觉钱财遭窃,气得跑到淡水警分局报案,没想到警方到场抓人,不仅直接逮住正在犯案的林男,还查出另外11名民众也同样受害。事后林男坦承一切犯行,但仅赔偿其中6名受害者共2万2600元,并达成和解或调解。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正值青壮年,却不思依循正当途径获取所需,冀望不劳而获,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观念危害社会治安,考量到他所得利益不多,恶性尚非重大,过去也没有犯罪纪录,经过这次事件应该不敢再犯,最终依窃盗罪共7罪,判处拘役120日,得易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