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摸走邻1盆百元九层塔 归还悲喊「请原谅」 法官1理由免罚
老翁偷走1盆100元的九层塔,法官1理由判免刑。(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1名80岁的老翁顺手拿走邻居的九层塔,邻居惊觉九层塔失窃后,报警逮人,事后老翁非常后悔,并将九层塔归还邻居,法官考量老翁已经80岁,无任何犯罪纪录,且老翁偷的九层塔仅100元,犯罪情节轻微,故依刑法第61条第1款规定,免除其刑。
据判决书指出,北市1名80岁的老翁,于110年10月清晨外出运动,经过邻居家门口时,因为觉得对方栽种的九层塔很漂亮,便顺手把它拿走,邻居返家时发现九层塔不见,立即报警处理,经警方调阅监视器后找到该名老翁。
老翁于警询时坦承犯行,并在家属的协助下表示:「他知道错了,请原谅」、「他在家一直说他很后悔」等,且已将九层塔还给邻居。但仍遭检方依窃盗罪起诉。
法官审理时认定老翁拿九层塔的行为为普通窃盗罪,依法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但法官认为老翁平时素行尚称良好,仅清晨外出运动,路过邻居家门口时,顺手拿走价值仅100元的盆栽,犯罪情节轻微,且老翁已经80岁,高龄又重听,可依刑法第18条规定亦得减轻其刑,检方实在没必要对老翁论罪科刑,故依刑法第61条第1款规定,免除其刑,故判老翁犯窃盗罪,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