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至10月禁渔 台南农业局盐水溪巡查扣留蜈蚣网渔具一批

台南市农业局会同海巡人员取缔扣留禁渔区水域违规蜈蚣网具。(台南市农业局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台南市农业局扣留24件蜈蚣网具公告招领。(台南市农业局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台南市政府农业局昨(24)日出动取缔盐水溪水域违规作业蜈蚣网具,共扣留24件蜈蚣网,公告所有人招领。农业局呼吁于盐水溪水域从事蜈蚣网具捕鱼的渔民,应避免在每年9月至10月禁渔期间,进入大港观海桥往西至出海口的禁渔区水域内作业,以免网具遭扣留或依渔业法裁罚,得不偿失。

农业局表示,请物品所有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携带身分证明文件,并检附意见陈述书洽农业局渔业科(联络电话:06-6331934)领取,后续将依法核处物品所有人非法渔业行为罚锾。

农业局长李建裕表示,河口、潟湖等潮间带水域为鱼贝蟹类重要繁殖区,而蜈蚣网具因其网目甚小,诱捕水产动物大小通吃,市府已公告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禁渔期,禁止以蜈蚣网具于北门潟湖、七股潟湖、将军溪、曾文溪「鹿耳门溪、盐水溪及嘉南大圳水域禁渔区范围内采捕水产动物。

为维护河川生态及渔业永续经营,农业局持续结合在地协会,于9月至10月禁渔期间,加强巡查禁渔区水域内有无违规蜈蚣网具。农业局24日会同海巡署南部分署及相关单位,在盐水溪四草大桥出海口往东500公尺处水域,查获违规蜈蚣网具予以扣留,办理公告招领。

农业局表示,禁渔期间农业局会持续巡查取缔违规渔业行为,请渔民不要违规作业,维护河川水域渔业资源,落实水产资源再生、资源永续利用及优质绿意水岸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