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回应京东“二选一”10亿赔偿案:尊重法院判决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徐超

2023年12月29日,京东发布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一审胜诉的声明,北京市高院认定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京东表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二选一”等垄断行为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市场发展的创新和活力。京东称,此次判决不仅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更是以法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标志性时刻,也将是中国反垄断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一审判决,阿里方面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已获悉此消息,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但对于是否上诉,未作回应。

2021年4月10日,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阿里巴巴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计182.28亿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2023年12月20日,阿里内部架构调整,阿里巴巴集团CEO、淘天集团董事长吴泳铭兼任淘天集团CEO。

据公开信息,2015年双11前夕,“木林森”官方致函京东称,由于受到某平台压力,该品牌将撤掉京东的会场资源。2017年,京东向北京市高院起诉阿里“二选一”。

2019年7月,最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阿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请求,认定北京市高院对此案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