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成7楼坠落身亡 网难过问「算不算凶宅」3关键揭晓
歌手艾成17日上午坠楼,倒卧在芦洲捷运站三号出口外,警方到场处理围起封锁线。(民众提供)
马来西亚籍40岁超偶歌手艾成,今(17)日从芦洲租屋处坠楼,当场失去生命迹象,艾成曾透露,因为租金较便宜选择搬到芦洲,且出门就有捷运,方便他到信义区工作,虽艾成和王瞳有买房共识,但周边房价动辄1500万元起跳,又碰到新冠肺炎疫情搅局,只好暂缓规划,没想到如今发生憾事,网友难过之余,也替房东感到无奈,发文询问「艾成租屋处算不算凶宅」?
艾成坠楼的消息引起各界关注,有乡民在「PTT八卦板」发文,王瞳和艾成的房子好像是租的捷运宅,「跳下去马上变凶宅,房价打七折,有没有王瞳的房东现在在想什么的卦?」
贴文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发生这种事情房东也很无奈」、「房东应该能跟家属求偿」,另外,大家对于凶宅的定义众说纷纭,贴文底下出现多种回应,「跳的地方有关系吗?」、「跳下去不会变凶宅啊,宅内才算凶宅」、「没差,捷运宅」、「跳的地方算,落地处不算」、「广义的话跳出去跟落地的地方都算」。
对此,专攻房产资讯的YouTube频道《乐居》主持人李奕农指出,依据内政部函释,构成凶宅要同时符合3个要点:「1.凶杀或自杀死亡、2.发生地专有部分、3.事件发生在卖方持产权期间」。
李奕农解释,以坠楼为例,除了坠楼当户为凶宅,如坠落处为他户专有部分,包括阳台、露台、后院,两户都为凶宅,若坠落在一楼中庭等共有部分,则只有坠楼当户为凶宅。不过,若因为凶宅认定而产生诉讼,最后还是会交由法官判定,「会根据事件发生经过给予判决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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