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家公投3案大胜 联合国官员痛批:人权永远不应付诸表决

联合国政府组织公共资讯部(DPI/NGO)执委会主席纳兹(Bruce Knotts)。(图/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2018九合一选举绑10案公投,共有7个公投案通过,其中由下一代幸福联盟所提出的「民法婚姻定义」、「限制性教育」和「另外立专法,限制同性结婚权益」3案全数过关。对此,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公共资讯部(DPI/NGO)执委会主席纳兹(Bruce Knotts)批评,「人权永远不应该付诸表决」。

2018国际自由民主论坛3日登场,由联合国公共资讯部执委会与我国世界自由民主联盟(简称世盟)联合举办,以「全球民主永续发展目标进展」为主题,邀请驻华使节代表参加。

对于台湾公投案,纳兹认为,台湾宪法保障同性配偶的婚姻权,但少数基督教会以金钱与政治影响力对政府施压,要求政府对已经释宪的同性婚姻举办公投,虽然也称为民主,但却是以民主程序判断一群人是否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保护。

纳兹表示,这样的案例在1930年代的德国也曾发生过,当时德国国会通过纽伦堡法案,剥夺犹太人民权,要求犹太人不能选举、教书从军、担任公职,也禁止与亚利安人通婚,造成超过600万的犹太人、400万的同志、吉普赛人与异议份子死亡。

纳兹认为,人权付诸表决,由多数决定结果,是一件荒谬的事,而这正是台湾对同性配偶所做的事,「通往死亡集中营的道路始于民粹民主的陷阱」。

对此,世盟中华民国总会理事长曾永权表示,公投是直接民权,由中选会审查是否达到法定门槛;或许各国民情不同,但尊重人权态度是一致的,尊重纳兹的看法。